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攻坚行动12月20日启动 举报有奖 逾期不拆的将被联合惩戒
本报消息 记者张莹报道为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居住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马鞍山市将利用半年时间开展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攻坚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建设,构建良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据了解,此次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攻坚行动重点对花山区、雨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现有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查处,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产生,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攻坚行动计划依法查处的违建包括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及占道设施,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违建,重大建设项目、“净地出让”及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违法建设,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建设,擅自设置或审批到期的各类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棚亭书报亭等。其中,将重点查处占用居民小区和临街建筑消防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楼顶扩建、底层开挖、拆改承重墙等行为,重点整治在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内未经依法批准修建车棚、车位,或将小区公共绿地改建为私人庭院的行为。
为保证攻坚行动实施效果,马鞍山市将对逾期不自拆或不协助配合拆除的单位、个人开展联合惩戒。对逾期不自拆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级社会组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逾期不自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批评教育、通报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目标考核奖金、媒体曝光,情节恶劣的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逾期不自拆也不配合助拆的各类公司、企业、沿街门面及个人,采取将违建信息抄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限制房产抵押、买卖过户,在居住小区公示栏予以曝光,抄报市政公用部门限制房产供电、供水、供气、增容、互联网接入,抄报市场监管、税务、烟草等部门限制各项登记,抄报各大通讯运营商对涉违单位和人员的手机、固话设置拆违语音“彩铃”等联合惩戒措施。
攻坚行动期间,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9、12345,举报微信:“马鞍山微城管”微信公众号。对新增违建首位举报者,经核实无误,每件奖励人民币100元-500元,重大新增违建举报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金额,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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