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马鞍山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达60%,惠及100多万城乡参保居民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杨苹
12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今年12月1日起,马鞍山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是马鞍山市实施的又一项惠民新举,此举将惠及全市100多万城乡参保居民。
■为城乡参保“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减负”
为切实减轻“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马鞍山市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相关措施,进一步减轻“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近日,市医保中心下发《关于做好马鞍山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参加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达到马鞍山市门诊规定病种准入标准但仍需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该《通知》明确,在全市“两病”医保定点的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60%,高血压、糖尿病年度基金支付封顶线分别为360元、480元。已纳入门诊规定病种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继续执行现行门诊规定病种相关政策。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前只能通过申报慢性病补助或住院报销,才能少花些医药费。新政出台后,马鞍山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买药上花的钱可进一步减少,这可是个利好消息!”马鞍山市民李先生说。
■“两病”认定以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
按照医保的相关规定,“两病”患者的认定标准以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两病”患者需要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两病”(符合人民卫生出版社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内科学》(第八版)之诊断标准)的病历、诊断证明书及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选择任何一家“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就医手续。
每月20日前,“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将与其签约“两病”参保人员信息报送医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者从次月开始在选定的“两病”定点刷卡直接结算,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目录按照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或检查、检验等费用不在支付范围。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支付,将进一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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