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出台条例引导规范文明行为
本报讯(记者 贾克帅)记者12月16日从马鞍山市获悉,《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正式出台,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通过法律强制力强化道德约束,引导规范文明行为,提升马鞍山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
近年来,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需要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同时,在探索文明创建长效常态进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此,该市自去年底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期间,当地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包括倡导与鼓励、禁止与限制、法律责任等章节,对公益慈善、无偿捐献、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和参与创建等倡导与鼓励的文明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对禁烟区吸烟、乱张贴广告、交通不文明行为、出租车不文明行为、违规经营、农贸市场违规经营、乱搭乱建、噪音污染和不文明养犬等禁止与限制性的不文明行为也进行了明确。《条例》还设立了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激励、表彰考评等多项文明行为保障和促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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