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业主达成一致意见 老旧楼房可申请装电梯 马鞍山将遴选主城区 20个单元进行试点
老旧小区装电梯,不少居民盼望已久的事情终于落实了。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布《马鞍山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定下指导性框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马鞍山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出具体实施方案,马鞍山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将有法可依。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
马鞍山市很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居民楼大多没有设置电梯,这给住户们尤其是老年住户带来较多不便。这几年,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马鞍山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征求群众意见,相继制定出台了《办法》和《方案》。
据悉,马鞍山市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数据资源管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为组员的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任务部署、工作协调、指导考核等各项工作。同时,既有多层住宅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也将对此项工作予以协助。
将遴选主城区20个单元进行试点
根据《方案》,马鞍山市将对花山区、雨山区内未设电梯多层住宅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修建年限较早、增设条件充分、居民意愿强烈原则,分别遴选多层住宅10个单元,共计20个单元作为试点备选。
哪些住宅符合增设条件?安装资金从哪儿来?下面,我们一一从《办法》和《方案》中寻找答案。
增设电梯需符合哪些条件?
首先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即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符合安全条件的非单一产权住宅。
其次,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依法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确定电梯管理和使用者、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同意方案等,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安装资金从哪儿来?
既有多层住宅楼房增设电梯试点所需资金以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鼓励单位和社会其他资金积极参与。试点期间,市与试点区两级财政按电梯购置、安装费用等,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20万补贴。
除此之外,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费用;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增设电梯有哪些流程?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以下称为建设者),建设者可以自行办理,或者委托房屋管理单位、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电梯运营商或者工程设计单位等为代理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
建设者应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就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建设者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电梯运营商及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电梯安装,并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安装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检验。电梯投入使用前,建设者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将登记标志应当置于电梯的显著位置。电梯投用前,建设者应当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施工单位应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日常维护保养。
同时,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的电梯,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相应责任。因增设电梯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主张权利。
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余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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