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报销比例 门诊慢病病种增加到59个 马鞍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标扩面”让群众得实惠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杨苹

马鞍山日报 2019-11-18 02:07 大字

11月14日上午,在雨山区双岗社区卫生服务站,退休职工景世荣正在测量血压、买降压药。

70岁的景世荣身患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多年,每个月都要花费几百元买降压药,一年下来,光吃药就要花四五千元。好在他享受慢病规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能报销一大半医药费,大大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景世荣告诉记者,像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单靠自己医保卡上的那点钱根本不够用。“感谢政府的医保惠民政策,让我们参保人员能看得起大病。”

近年来,马鞍山市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生工程,让像景世荣这样身患疾病的参保人员重新树立起战胜病魔、坚强生活的信心。为方便慢病患者就医购药,今年1月起,马鞍山市调整医保政策,慢病患者的门诊购药,从以往只能在一家定点医院或药店取药,改为可在全市任一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院、药店取药。

据市医保中心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杨良灯介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从今年7月份起,马鞍山市统一居民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报销比例60%—80%,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显著提高。门诊慢病病种由原来的33个增加到59个,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市属)医疗机构、三级(省属)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比例提高至70%—90%。“根据新的政策,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更高,医疗保障内容更丰富。”杨良灯告诉记者,同时,为方便城乡参保居民异地就医,市医保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办事流程,运用“互联网+”医保服务,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目前,马鞍山市城乡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实行即时结算。今年1至10月,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32968人次,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13886.09万元,其中,通过医保基金报销支出8476.59万元,支付比例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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