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怎么建?马鞍山市发扬首创精神,在全省率先定规范、出标准 “四合机制”绘就新时代文明实践“施工图”

马鞍山日报 2019-10-24 05: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莹 通讯员 马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有什么要求?服务方式有哪些?实践中心、所、站三级组织体系怎样形成合力?这些问题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日前,马鞍山市出台并实施《马鞍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标准》,成为安徽省首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地方标准。

马鞍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探索中初步形成了“四合机制”,即资源整合,实现全域覆盖;内容融合,贴近群众需求;队伍结合,不断壮大力量;机制和合,强化统筹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6个,所46个,站566个,行业站点200余个,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1292支,开展活动6563次,服务群众242202人次。文明之花在全市绚丽绽放,得到中央、省的充分肯定。

中央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会议后,马鞍山市狠抓落实,并结合实际,勇于创新,以规范化为保障、以标准化为切入点、以指标量化为抓手,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标准》,突出“六个注重”,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注重分层分级。针对中心、所、站三级工作开展“上下一般粗”的情况,对三级建设明确了任务,分别提出了“十个有”“七个有”“八个有”的要求。除了组织架构、队伍建设等共性要求外,中心侧重于谋划设计、平台搭建、制度规范;实践所侧重于解决共性问题、加强沟通指导、实现承上启下;实践站侧重于紧贴群众、吸引群众、服务群众。注重理论传播,《建设标准》强化了理论武装方面的要求:中心理论平台要定期深入“末梢”巡回宣讲、示范指导,实践所每季度举办一期“百姓名嘴”培训班,实践站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理论政策宣讲活动。注重示范引领,《建设标准》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实践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区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活动不少于4次,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参加活动。注重资源整合,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对阵地建设不作“物理”方面的要求,注重产生“化学反应”。要求立足实际、力求实效,灵活设置活动场所。既可集中,也可分散;既可专用,也可公用;既可依托现有综合服务设施,也可借用社会资源。注重项目支撑,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品牌化”,把文明实践活动融入项目之中。要求实践中心加强项目指导,举办文明实践项目培训会,全年孵化、发布项目不少于12个;实践所每年组织2次项目对接活动,支持志愿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实践站打造1个品牌项目。注重群众参与,标准要求既要与群众“键对键”,更要与群众“面对面”,让群众在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中感受美好生活、提升自身素质。基层干部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收集意见需求不少于10条,群众参与活动覆盖面达10%以上。同时,延伸三级体系,在公共场所设立实践点,切实满足群众需求。

《马鞍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标准》出台后,将纳入全市文明创建长效测评,定期公示,充分发挥倒逼机制作用,对工作缺漏项及时弥补提高,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真正在马鞍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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