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

皖江晚报 2019-10-10 07:40 大字

10月9日上午,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13335551890反映,他前年大学毕业后在马鞍山本地一家民营企业就职,公司每个月给他正常缴纳社保费用,但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他随后不久利用商业贷款在马鞍山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6月份,陈先生所在的公司给每位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马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早已暂停了“商转公”业务,他现在每个月都是提前往用于还贷的银行卡账户里存入一定金额。陈先生为此特意借助本报热线想了解,像他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贷款?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当天下午,记者就陈先生咨询的问题采访了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携带打印近一年的银行还款明细(银行须盖章)、借款合同、他项权证复件或抵押权证复件(有关部门盖章)、身份证、结婚证、职工本人一类银行卡等材料前往马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积金受理窗口办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大于其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总额。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当事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类银行卡以及打印近一年的银行还款明细(银行须盖章)即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最快半个小时可拿到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记者 高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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