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生前竟向幼子下毒手
马鞍山男子马明因身患疾病,离婚后产生轻生念头。但马明在自杀之前,竟向5岁的小儿子小兵下毒手。其理由是担心自己死后小儿子无人照顾。后来,马明因自杀未遂被警方抓获。日前,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马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9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判决书,案发经过与细节被披露。
男子身患疾病离婚后欲轻生
马明今年46岁,在马鞍山市一家企业从事调度员工作。马明与前妻育有两个孩子。今年2月,马明与前妻离婚,自己带着5岁的小儿子生活。
在这之前,马明已患上糖尿病及并发症。马明曾告诉别人,自己有重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也有亲友证实马明确实频繁住院,且经常容易发火,与妻子关系十分糟糕。婚姻存续期间,两人经常吵架。但在亲友眼中,马明对小儿子小兵却是十分溺爱。
变数发生在马明离婚两天后。2月20日,马明突然带着小兵“离家出走”,而这一走,小兵再也没有回来。原来,马明因自身患病,家庭关系又不和谐,还自感失去了工作能力,无法再胜任岗位工作,感到人生无望,因此产生自杀的想法。
“父母年事已高,担心拖累他们,也想到自己走后,没有人照顾小兵,决定带着他一起走。”马明在供述中这样解释。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十三年
2月22日,马鞍山警方接到了报案。当天下午2时许,马明的另报案。当天下午2时许,马明的另一个孩子报警称,父亲带着弟弟失踪了,而且父亲微信告知其要自杀。
接警后,警方立即行动,很快找到了马明入住的宾馆房间。民警赶到现场时,马明正在采取皮下注射的方式,将胰岛素注射进体内,试图自杀。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兵系溺水身亡。
今年7月9日,被告人马明涉嫌故意杀人罪,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庭审中,马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马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将其幼子小兵溺水致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马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明因身患疾病,担心幼子小兵无人抚养会给年迈的父母增加负担,从而产生杀害被害人后自杀的念头,其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轻。案发后被告人马明自愿认罪,并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被告人马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文内人名均为化名)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董磊通讯员陆丽)中秋小长假期间,马鞍山市院前急救工作运行有序。9月13日至9月15日,市120指挥中心有效派车346次,救...
马鞍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马鞍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