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区新增被征地农民 全面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政府提供补贴,分5个档次,每人2万元至4万元不等
本报讯(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姜小兵) 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马鞍山市日前出台《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从2019年6月5日起,市区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全面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由政府提供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万元至4万元不等。
据了解,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始于2005年。按原有政策,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参保,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不强、保障待遇较低等问题。截至目前,市区共有9.8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参保。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把更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办法》采取政府提供补贴的方式,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与原制度相比,该《办法》实现了‘一个畅通,三个保障’。”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个畅通”,即畅通了被征地农民纳入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渠道。该《办法》改变了马鞍山市原制度单一的保障方式,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两种保障方式并存,逐步过渡。从今年6月5日起,新增的被征地农民,通过给予政府补贴的方式,由本人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将依据参保人员所在年龄段的不同,共设立5个档次,每人补贴2万元至4万元不等。“三个保障”,即有力保障养老基金的支付能力。该《办法》的实施,大幅提高了保障资金筹集额,从而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同时,保障水平将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更好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养老水平;此外,该《办法》创新举措,为每位新增参保被征地农民建立不同缴费补贴账户,用于其今后参保的补贴,从而有力保障了新增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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