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暖民心

马鞍山日报 2019-07-24 14:57 大字

记者 王燕 通讯员 杨苹

“父母在8年内先后确诊癌症,还有小孩要养。这几年,我和我媳妇一起撑着这个家,真的很吃力。今年,医保局给我们享受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不仅减轻了许多负担,也坚定了生活的信心。”雨山区采石街道居民马白宁、胡翠霞夫妇先后患癌,儿子对此深有感触地说。

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就是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救助对象主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800元的城乡低收入人员和经区级有关部门认定,因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长期治疗,或因不明原因性疾病等造成家庭支出型贫困的城乡居民。伴随着该工程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群众在困难之际获得了及时救助。

根据规定,各类救助对象因病治疗发生的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以及商业保险补偿等政策待遇后,应由救助对象承担的住院和门诊自付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资金通过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据统计,马鞍山市2018年参保缴费期间已资助参合参保103847人,支出资金1802万元。救助人次27103,其中住院人次17540、门诊人次9563,救助基金支出3826.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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