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归还乘客失物并索要50元费用 手机失而复得 乘客却感觉“不舒服”

马鞍山日报 2019-06-14 12:06 大字

记者 董磊

乘客在出租车上丢东西很常见,司机送还后,考虑到耽误了营运时间,乘客适当表示感谢也在情理之中。但这个感谢给多少合适?6月12日,市民朱先生就遇到了这个烦心事。“我坐出租车时不小心把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被司机捡到了。”朱先生说,当和司机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可以归还,但是需要支付50元费用。朱先生说,虽然最终付了钱拿回手机,可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手机落出租车上 最终付50元拿回

6月12日下午两点,朱先生和老伴打的从深业华府到钢城花园,下了车之后,朱先生一摸口袋,发现手机不见了。老伴提醒说,可能是丢在出租车上了。“裤子口袋比较浅,坐的时候手机可能滑了出来。”想到这里,朱先生连忙用老伴的手机拨通了号码。“电话接通后,驾驶员说确实捡到了手机,也同意归还,但是需要50元的费用。”朱先生说,手机找到了他很高兴,但是对方要50元钱,他觉得有些多了。“当时驾驶员说正带着客人去马鞍山东站,送完客人给我送手机。但是从东站到钢城花园,打的费也就20元左右,为什么非要50元呢?”

朱先生和老伴就在钢城花园的门口等着。过了一段时间,驾驶员开着出租车到了。“我就和他商量着,50元太多了,给20元可不可以?”朱先生说,可是驾驶员不同意,不给50元就不还手机。无奈之下,朱先生只好付了50元拿回手机。

经协调司机归还乘客30元

记者与当事出租车驾驶员赵师傅取得了联系。赵师傅表示,接到朱先生的电话后,他正在送乘客去马鞍山东站。“我当时就答应将乘客送到东站之后,就给他送手机,因为我开车给他送过去,也需要成本,所以要求给50元的车费。”赵师傅表示,电话中双方对于50元的车费没有异议,“为什么见了面就变卦了呢?”赵师傅告诉记者,如果电话里对方坚持只给20元钱,那他也还是会送手机的。

6月13日,当事出租车所在的出租车公司给记者打来电话,该公司一负责人表示,他们调查了此事,经过公司协调,考虑到从钢城花园到马鞍山东站的打的费在20元左右,因此司机答应退还30元的费用。

“感谢费”可以理解 “狮子大开口”失主有权拒绝

针对这个话题,记者采访了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崔俊。他表示,归还失物的时候,当事人要求对方支付“感谢费”,这种情况可以理解,毕竟挽回了失主的财物损失,而且有些当事人为了归还失物也付出了成本,比如此案中的出租车驾驶员也耽误了营运时间,收入上有损失。记者了解到,我国《物权法》中有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不过,崔俊也表示,如果当事人“狮子大开口”,向失主索要明显不合适的费用,那失主也是有权利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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