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马鞍山日报 2019-04-09 09:45 大字

(上接第一版)

通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利用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以及造林季节、农事用火高峰期等重点时间段,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各林权单位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科学扑救。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防范、处置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马鞍山市还严肃执纪问责,对包保责任不落实、工作部署执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一律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据了解,马鞍山市森林防火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马鞍山市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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