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江武带案赴基层督导扫黑除恶 “这起案件建议不退查”

新安晚报 2019-04-08 10:36 大字

本报讯“孟祥先等人涉黑案组织性特征的证据相对薄弱,应要求公安机关补强。”“张贵等人涉黑案建议不要退查。”3月28日至29日,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薛江武带着两起涉黑案件,奔赴马鞍山和淮北,就这两起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对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进行面对面地指导,并对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加以督查。

不打招呼,薛江武直奔基层。“知道专项斗争要开展几年?”“如果有涉黑涉恶的线索,怎么举报?”在马鞍山市雨山区孙底社区,薛江武与当地群众交谈,了解他们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程度和满意度。在淮北市公安局三堤口派出所,薛江武仔细询问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为了掌握前两轮省委专项督导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薛江武还查阅了马鞍山、淮北两市的相关台账资料。

由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孟祥先、万寿银等人涉黑案和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张贵、张勇、张志等人涉黑案,都带出了“保护伞”案件,目前均在审查起诉阶段。在雨山区,薛江武听取了孟祥先、万寿银等人涉黑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该案有16名犯罪嫌疑人,共涉嫌9个罪名,通过此案查处的保护伞2人,还有罪名需要追诉。针对当地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提出的孟祥先等人涉黑案组织性特征的证据问题、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罪与非罪问题,强迫交易罪的情节特别严重如何认定等,薛江武与办案人员一起讨论,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供办案单位参考。

在淮北市相山区,薛江武了解到,对于张贵、张勇、张志等人涉黑案,公安机关移送时认定,该案涉案组织成员7人,涉嫌9个罪名,目前检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在汇报时提出,该涉黑案因为还要追加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期限可能不够,是否需要退查?薛江武为此现场与公检法3家有关人员进行协调和研究,建议不予退查,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对追加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力度,提起公诉后在法院审理阶段再追加起诉。

在两地督导过程中,薛江武要求当地政法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懈畏难情绪,保持打硬仗的精神状态。对省委前两轮督导的问题清单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重要问题做到领导包案。要建立完善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通力合作,落实好提前介入等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核查反馈,提高办案质效,推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深化综合治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形成防控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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