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重拳治理港口码头环境 一个月内整改没有明显成效的一律顶格处罚

马鞍山日报 2019-04-01 09: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徐丹丹) 3月29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港航管理局联合出台了《马鞍山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全面启动了马鞍山市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出台的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主要是结合马鞍山实际,从六个方面具体明确了马鞍山市港口企业污染防治要求,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要点从码头平台防尘抑尘防抛撒措施、防尘屏障、岸电设施建设、油气回收、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及淘汰等方面,明确了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港区污水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的接收、转运、处置以及禁止危化品运输船舶在港从事洗舱作业等方面,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回收、残油(油泥)、废矿物油、含油废物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从围墙修建、高效低噪设备选用等方面,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此外,工作要点还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环境风险管控工作。

根据要求,各港口企业务必要正视污水入江、扬尘污染和地面积尘严重等环境问题,决不可心存侥幸,更不能等待观望,要立即按照《马鞍山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要求,高标准开展整改工作。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个月内整改没有明显成效的港口企业,一律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对问题特别严重的港口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坚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努力实现全市港口码头“污水不入江、港区无扬尘、道路无积尘、固废全收集、沿岸添新绿”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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