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 单位迟迟不给买社保该咋办? 律师:当事人可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皖江晚报 2019-02-22 09:42 大字

“工作了1年多了,单位至今没有买社保,我到底该如何维权?”2月20日下午,市民程女士向本报热线13335551890反映,她自2017年8月28日至今在马鞍山万达广场二楼的大玩家娱乐城工作,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时,门店负责人明确表示在试用期转正后一个月就为她购买社保,可如今过去一年多时间了,购买社保一事却迟迟没有办成功。程女士说,这在期间,她曾几次找到门店负责人反映此事,希望单位能正常为她购买社保,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会向上级部门报批,但不知为何,始终没有同意为她购买社保。程女士借助本报热线想了解,像这种情况,她该如何维权?

2月21日下午,记者就程女士反映的问题与马鞍山万达广场大玩家娱乐城的一位贺姓店长取得联系。这位店长得知记者采访来意后表示,他去年12月刚到店,对相关情况并不是十分清楚,稍后他会向上级部门了解核实具体情况。

工作一年多,企业至今未购买社保,作为当事人的程女士又该如何维权?记者随后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何金龙律师称,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以及《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定义务。”何金龙律师告诉记者,像程女士遇到的问题,她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补缴工作期间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没有为其购买社保,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

何金龙律师介绍,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过有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为由不缴社保,有单位让员工承诺放弃社保等,其实这些单位的“要求”都是违反相关法律的,市民遇到这些情况要坚决说“不”。何金龙律师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只要确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报记者 高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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