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令标志停车 记3分罚200元

皖江晚报 2018-12-27 10:36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刘明培通讯员秦书草陈钢报道为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城区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问题,12月2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全市文明创建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交警将在全市开展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据了解,即日起至年底,交警各路面执勤大队将针对辖区停车矛盾突出区域、路段等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摸底统计工作。根据调查摸底结果,交警支队将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要求,安排专业施工单位迅速开展停车设施完善和撤除工作,并对已有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翻新,规范设置各类有关停车的交通标线、标志。

2019年1月1日—2月2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对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施划路侧黄色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上,凡发生的违法停车行为,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加重违法成本,提高执法处罚的威慑力。现场发现机动车违停行为的,立即进行口头警告并劝导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抄牌固定证据,上传信息系统实施非现场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且无法联系的,或者虽在现场拒绝驶离的,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实施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交警部门将以逐路整治方式,重点围绕文明创建测评路段以及居民小区周边“停车难、停车乱”重点区域,采取“一路一策”管理方式进行精准治理。各交警大队抽调专门人员联合组建停车整治突击小分队,集中力量全天候整治攻坚,形成严查、严管、严治的强大声势。加强居民小区、商业集中区、医院、学校周边道路以及货车等违法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管理,根据不同区域、时段的违停高发现象,开展针对性的巡查管控。同时,全面开展道路停车泊位占用清理工作,对利用停车泊位占道经营、堆积杂物或设置地锁的违规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及时通报辖区城管部门实施联合查处,切实还位与车。此外,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各交警大队分控中心将加大视频巡查和抓拍采集力度。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们,请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路外、地下公共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央、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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