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食药监局提醒:部分“网红食品”存安全隐患
本报消息记者董磊通讯员孙倩报道“脏脏包”、“发光饮料”、“死神辣条”……目前,社交网络上出现的各种“新食尚”突然流行起来,一些大型商场、超市甚至设立了网红食品专柜。然而,这边“吃货”们正忙着下单,那边“网红食品”却屡屡曝出安全问题。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马鞍山市食药监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对“网红食品”要有包容的心态,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一定会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谓的网红食品,都是通过新奇的包装,打着情怀、文艺、小清新等招牌,利用朋友圈的熟人关系、口碑传播的社交特性而迅速走红的。”马鞍山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科长陈希表示,网红食品迎合了人们追求新奇、跟风从众的心理,这也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在选择“网红食品”时,往往会忽视生产厂家、商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商品与商家的宣传并不一致,部分商品甚至可能会损害健康。比如,“脏脏茶”含糖量较高,喝多了不利于身体健康;“椰子灰冰淇淋”是因为添加了植物炭黑食用色素,与排毒养颜完全没有关系;透明包装奶也不过是常温奶换了个马甲而已,透明包装不能避光,反而让牛奶容易失去风味。
日前,在马鞍山市的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发现该超市食品区设置了专门的“网红食品”专柜,摆放了面包、饼干、饮料等各色食品,门类齐全。超市休闲食品负责人孙健琼表示,这些网红食品在天猫超市也是同步销售的,都是百草味、良品铺子等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他们超市设置这个专柜已有三个月了,销量一直非常好。记者看到,这些食品都有正规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也一目了然。
对此,陈希表示,商场超市销售的网红食品,一直都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安全有保障。而通过网络销售的自制“网红食品”,监管是个难题。消费者在选购“网红食品”时,不要只凭噱头就去购买,要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多留个心眼。要选择有经营许可证的店家。购买手工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同时,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有成分标签的食品,尤其要查看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根据我国《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然而,对“网红食品”存在的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往往鞭长莫及,特别是在微信朋友圈买卖的个人销售行为,具备很强的隐秘性。对此,陈希表示,虽然网络销售食品监管比较难,但是追溯还是有迹可循的,不会允许“网红食品”游离在监管之外,一旦查出经营不合格食品,商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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