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织就幸福民生图景
翻开花山区2018“民生账本”,一个个数据,一项项工程,满载着沉甸甸的幸福。2018年,花山区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截至11月10日,全区33项民生工程(有建设任务22项)累计拨付财政资金3.89亿元,占全年计划筹资额的98.92%,超序时进度19个百分点。实际实施的22项民生工程整体推进有力有序,除按月补助类项目,其余均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花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的实施和推进,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准推进、多元供给、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区政府及时下发了《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与责任单位签订《201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民生工程任务、责任,实行“双月调度”制,专题督促民生工程项目进展。编制《2018年花山区民生工程资金安排情况表》,建立民生工程资金预拨、垫付制度,坚持资金随到随拨,能先行垫付的尽量先行垫付,让资金倒逼工程进度。制定民生工程实施进度计划,督促项目牵头单位高效有序推进;完善民生工程联络员、报表和信息报送以及网上公开公示等制度,各项目单位按月报送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优化和更新区政府网站民生工程专栏,动态报道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和政策措施等内容;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民生工程各项内容;开展民生工程大课堂活动,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对受益对象面对面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创新实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有民生工程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此外,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谁受益谁负担原则,花山区明确街道和镇是工程类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具体项目管养工作;实施部门是民生工程建后管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管养办法、验收标准,并加强管护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已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力度。2018年,区财政局会同牵头部门及时编制民生工程资金预算,加强管护经费落实,区财政累计安排管护经费880万元,同比增长10%。部分项目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有效发挥了民生工程后续效益。
目前,在该区所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中,“四好农村路”(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等8项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补助发放类项目足额发放。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计生家庭特扶等5项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已向特定困难救助对象发放资金528万元;参保补偿类项目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2项超额完成全年参合参保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
本报记者黄莹通讯员周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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