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出台意见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到2020年,完成1036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各级财政加大资
本报讯(记者张令琪通讯员周佳)10月23日,马鞍山市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提出到2020年,完成1036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面打造马鞍山市“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了‘双组长’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到了市委、市政府层面。”市县乡公路局局长朱纬说,坚持政府主导,有助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统筹联动机制,有助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公路网络体系,重点解决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到2020年,全市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构建率将达到100%,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到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在4A级及以上的县达到100%,其中5A级的达到3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实施意见》重点解决了马鞍山市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的问题,打通了一批‘末梢路’‘循环路’‘产业路’。同时,构建三级路长制体系,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巡视,能够对农村道路失管问题起到改善作用。”朱纬说,《实施意见》里还对资金补助部分做了详细的说明,增加了市县两级财政补助,省级补助也翻了番。
具体体现在,建设方面:省级按20万元/公里给予定额补助,市级对脱贫攻坚中28个帮扶村道路建设项目给予20万元/公里定额补助,其他道路建设项目给予10万元/公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开发园区)财政承担。养护方面:省级补助标准为每年县道1.5万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县区(开发园区)财政合计筹集资金不低于每年县道1万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其中市级补助标准为每年县道3000元/公里、乡道1500元/公里、村道300元/公里,县区(开发园区)按照不低于每年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7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资金。管理及运营方面:县区(开发园区)通过多方整合资金、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解决。
“《实施意见》中还提出了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推行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使每一条路都有人养。农村公路‘畅安舒美’了,就有更多人愿意去乡村,乡村就能发展起来。”朱纬说,按照《实施意见》,下一步,马鞍山市还将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确保到2020年马鞍山市至少有一个省级示范县,每个县(区)至少有一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条示范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
新闻推荐
图为花山社区文明养犬签名活动正在进行图为湖东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宣传文明养犬图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文明养犬”主...
马鞍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马鞍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