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张莹)10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辉主持会议,副主任魏正平、王晓焱、杨勇义、章正、卞建秋,秘书长张敏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孙铭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从辉强调,在政治上要更加坚定,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履职上要更加有力,规范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对执行工作环节的检查监督,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强多方联动,协调统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在执行工作上尽职尽责;在手段上要更加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执行”新技术应用,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步伐,做好相关数据对接整合,保证执行工作的有力开展,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办医发展情况的报告。从辉强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精心实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有关规定;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和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会议通过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人事任免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农工委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城建工委关于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城建工委关于马鞍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城建工委关于《马鞍山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讨论稿)》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报告。会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决定于10月24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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