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本级不动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正式实施

马鞍山日报 2018-10-23 09: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邬刚通讯员孙红梅)10月22日起,市本级全面实施不动产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即办理,在一个窗口办理。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部门间的协调整合,优化流程、减证便民,解决办证需多次往返、等待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整体水平。

据了解,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中,设立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涉及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共同进驻联合导询台,在办理过程中,登记部门收取登记材料,税务部门同步并行进行核税、收税,并将凭证转至登记部门,住建部门同步审核,为群众提供短信提醒和EMS邮寄服务;实现信息共享,交易、税务、登记部门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自动交换和实时共享等等。

据悉,纳入“一窗受理”的主要为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包括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存量住宅转移登记、存量住宅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按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按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按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合并办理,上述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办理。

而不涉税的登记业务,包括按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按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涉及企业融资和群众消费贷款的存量房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补换发证等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不动产登记专窗办理。

此外,市对企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房、企业(单位)出售二手房、个人出售或购买存量非住宅、别墅以及税务系统内无可比核价实例等暂不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仍按原流程办理。不涉及“一窗受理”的商品房、存量房交易业务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产权处窗口办理。

据统计,昨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共受理业务250余件,接收调档查询548件。

新闻推荐

永不褪色的“燃气”卫士 记马鞍山港华燃气公司维修服务部工商立管组组别经理李先进

自1982年从部队退伍后进入原市煤气公司工作,李先进在燃气维修一线一干就是36个年头,他历任综合班班长、抢险班班长。2003年...

马鞍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马鞍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