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房地产领域将开展年度定向大抽查 违规售房、挪用维修基金、虚假评估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

马鞍山日报 2018-10-20 13:36 大字

记者邓婷婷通讯员周锋夏荣军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马鞍山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重点抽查房地产领域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抽查结果将于11月18日前公示通报。

抽查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比例不低于2%

据悉,此次抽查,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房地产类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检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房地产估价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5%。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马鞍山市将随机抽选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抽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将从10月25日开始,于11月10日前结束,11月18日前公示抽查结果。

为做好抽查工作,马鞍山市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加大督查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同时,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全面推进房地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违规售房、挪用维修基金、虚假评估等行为需当心

本次大范围的年度抽查,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查是否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是否违规预售商品房,是否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是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否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越级承担任务和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

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是否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是否未按期退出或擅自撤离,是否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否挪用、贪污、侵占、擅自处分业主共同利益等。

对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检查重点则在于,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或虚假材料申请资质,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是否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是否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是否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业务是否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房地产估价机构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是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是否合规出具估价报告,是否存在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是否出具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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