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局再次通报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

马鞍山日报 2018-10-01 11: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余萍)9月30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对1名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了查处。

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教师伍小青,2018年8月26日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鉴于伍小青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责令伍小青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若再次发现伍小青开展有偿补课,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将与伍小青解除劳动合同。

《通报》指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今年10月1日后查处的典型案例,将通报涉事教师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并将查处结果纳入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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