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黑臭水体 查处违法企业 马鞍山市专项排查与整治黑臭水体沿河工业企业排污

马鞍山日报 2018-09-29 08:44 大字

一段时期以来,马鞍山市由于城市建成区内控源截污不到位,存在着非法排污口、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雨污合流、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以及部分企业超排、偷排等问题,造成部分水体泛着黑光,散发着恶臭,不仅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百姓反映强烈,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201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污染物的来源复杂,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污染治理技术支撑、资金投入等问题,造成马鞍山市黑臭水体消除不尽如人意,尤其是长沟、雨山河、永丰河、黄家塘等水系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为彻底消除黑臭水体,还城市以美好的生态环境,近日,市环保局制定了《黑臭水体沿河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溯源调查,取样监测,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立案查处,将污染拦截于源头,治理于末端。

此次专项排查与整治,目的是查清马鞍山市工业企业排污基本情况,包括排污口数量、分布状况、污染因子等,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加强污染源监管、排污系统整治。全面实现入河工业企业排污达标排放。

排查与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是长沟、雨山河、永丰河、黄家塘等水系工业企业入河排口。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分级排查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理清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坚持从严查处,对企业偷排、乱排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坚持标本兼治,在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高压态势的同时,建立健全沿河工业企业排污监管长效机制。

排查与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9月16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排口设置情况,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有无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私接的现象、厂区内雨污分流实际现状,并确定整改的内容,制定整改方案,安排对排口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同时实施整改工作。核查整治阶段(9月17日-9月27日)。经开区、雨山区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市环保局在经开区、雨山区核查和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核查、水质监测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经开区、雨山区、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上报的排口情况进行核查和溯源、对工业企业入河污染源开展调查、对生产性废水排口进行取样监测,对工业企业偷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工业企业排口整治工作实行“挂账销号”。总结提升阶段(9月28日-9月30日)。市环保局督办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黑臭水体沿河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排查与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健全经开区、雨山区、马钢公司、十七冶公司入河工业企业的污染源档案与信息。

根据工作方案,市环保局按照重点工业企业清单,以重点排污单位为排查重点,通过与县区、园区、企业联合排查,部分点位采取夜间抽查等形式,逐一对工业企业各排污口进行了确认、检查,并形成核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对18家企业、30个点位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需要整改的11项问题,均制定了整改计划、期限和责任人。

据悉,市环保局将不定期对各工业企业排污口进行抽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持续打击黑臭水体沿河工业企业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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