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皖江晚报 2018-08-14 16:40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王永霞通讯员程蕾报道降低企业成本,马鞍山又出实招。8月13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马鞍山将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

马鞍山市发改委(物价局)通知要求,凡国家文件规定取消的电网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马鞍山各级电网企业一律不得再收取。对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要按照省定价目录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未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通知还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记者了解到,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如一些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场所的供电多为转供电。但目前,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导致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为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通知明确指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电力用户应按政府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如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平段价格)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总表和分表之间的电量损耗以及峰谷电价损益部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电量分摊或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为保障终端用户知情权,转供电主体应按电网企业抄录总表的周期,张榜公布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各用户的同期电量,接受用户的监督。对于具备改造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通知还指出,马鞍山将加快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电网企业要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为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省内余热、余压、余气(简称“三余”)自备电厂自2018年4月1日起,免征政策性交叉补贴,减半征收系统备用费。

新闻推荐

“智造”发力,创“生态福地”

航拍镜头下的马鞍山南湖公园景色。本报记者范柏文摄本报记者贾克帅从西梁山顺江而行,八百里皖江最后一段有些依依不舍...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