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医保支付推行病种权重付费法见成效 医保支付基金和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均下降

皖江晚报 2018-08-07 12:09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柴胜松通讯员杨苹报道8月6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马鞍山实施按病种权重付费新模式。经过一年半的时间,按病种权重付费模式成效明显,医保支付基金比例和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均下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均出现增长,实现了参保人员、医疗机构、医保三方共赢的目标。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方式,解决以往付费方式存在的问题,从2017年1月1日起,马鞍山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在总额控制下,以确定各病种权重、权重系数和指标项目考核系数的住院费用“病种权重付费法”。病种权重付费法,主要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月预结算,年度决算”的原则,以病种权重付费为主、其他付费方式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付费管理办法。

数据显示,病种权重付费管理实施一年半以来,医疗费用增速得到控制,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水平有所下降,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医、患、保三方关系更趋和谐,医保基金得到安全有效保障。

从医疗机构质控管理绩效来看,2017年马鞍山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率较2016年由9.32%下降至6.54%,其中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支出两项指标增长率分别由9.26%、9.56%下降至5.95%、9.06%;人均住院费用支出增长率由2016年的1.21%下降至2017年的-1.67%,出现负增长,2017年职工住院次均统筹金支出为5049.46元,较2016年降低109.09元。

从参保人员就医保障来看,2017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自付比例较2016年分别下降0.4%和0.6%,城镇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较2016年增长0.34%,一级医院增长最高,为7.41%,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较2016年增长0.61%,一级医疗机构增长最高,为10.58%。

从医保精准治理能力来看,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办法中设定了“住院人次人头比”、“处方合理率”、“检查费用化验费用占比”、“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与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规范性密切相关的考核指标,以此计算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度的考核系数。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考核系数的设置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调控作用明显,各医院之间不同的节超比体现了病种权重付费方式在合理调节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付费额度上的杠杆作用,实现了统筹金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再分配,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人头比均小于预期指标,有力提升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质量管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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