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小额信贷“贷”动贫困户走上致富路

马鞍山日报 2018-07-13 10:00 大字

(上接第一版)

在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官塘村,另一种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则是“户贷社管、合营发展”,因实现年户均增收约8200元而备受瞩目。133户贫困户抱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665万元小贷资金,与村集体、国有同创公司共同成立了思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建立石斛产业扶贫基地,带着贫困户走上致富路。

一直以来,马鞍山市坚持贫困户自愿与参与两项原则,紧紧围绕“户贷户用户还”主方向,完善和创新三种模式,确保扶贫小额贷款用得好、用到点子上。2017年,马鞍山市共对2558户贫困户发放了“户贷户用”模式的扶贫小额贷款,有6303户贫困户贷款3.15亿元通过合作社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参与产业发展中获得了分红收入。

把好“三大环节”有效防范风险

扶贫小额信贷能够贷得出、贷得准、贷得快,管控好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很重要。

在开展信贷工作中,马鞍山市贷前准确评级授信,将社会诚信度、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劳动力3项指标作为贫困户评级授信的主要内容,实地调查贫困户发展需求、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按照“村级评议、乡镇审查、县级审核”程序,对贫困户评级授信公示公告;贷中合理优化流程,由人行、金融办牵头,召集财政、银行、保险机构共同会商优化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发放、贴息、投保等具体操作流程;贷后认真核查用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核查贫困户扶贫项目安排、产业发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扶贫产业发展。

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马鞍山市坚持“严把三关”,确保小额贷款还得上、不逾期。严把诚信关,向贫困户讲清扶贫小额信贷目的意义、政策要求、贷款用途和有偿属性,完善村规民约,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对不符合银行征信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贷款;严把补偿关,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实行专户管理,按放贷余额10%足额缴纳,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政府和银行按7:3分担贷款风险,并为贷款贫困户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为每个合作社安排1个县直相关单位进行结对帮扶,提供市场预测、灾害预报、保险办理等服务,帮助合作社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严把监督关,出台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流向的监测分析,强化贷后跟踪管理,定期回访监督,避免挤占挪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清退户、标注户、死亡户小额信贷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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