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差距 统一标准马鞍山实现低保城乡统筹

安徽日报 2018-07-05 11: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贾克帅 通讯员 廖岚钧 张小平)自7月1日起,马鞍山市三县三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户月人均580元,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完全意义上的低保城乡统筹,标志着该市延续多年的城乡低保二元化状况从此终结。

据了解,马鞍山市自2005年起启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民生工程以来,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并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该市今年6月29日出台的《关于实施低保城乡统筹和调整低保标准的通知》于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覆盖全市三县三区统一的低保新标准,不仅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46元提高到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也由户月人均449元提高到580元,从而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市范围低保城乡统筹。

近年来,马鞍山市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推进、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并且按照城乡统筹的理念,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四连增”,由2012年的户年人均3840元提高到2017年的户年人均5388元。目前,该市农村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三位,且高于2017年安徽省扶贫标准和2017年马鞍山市扶贫标准,实现了低保标准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的目标。今年,马鞍山市民政部门力促城市低保标准再提高,大力推进城乡低保统筹;截至5月底,该市共救助低保对象7.4万名,累计发放低保保障金1.4亿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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