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22年前承诺 老人辞世捐献遗体 捐献遗体当日老伴也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
22年前,马钢退休干部李春华立下遗嘱,希望去世后将自己的器官和遗体捐献出去,为祖国和社会做最后的贡献。
时光荏苒,今年5月22日早上,88岁的李春华老人因病辞世。悲痛之余,他的老伴,83岁的曾德先及子女遵从老人生前遗愿,将老人的遗体捐献出去,供医学研究之用。曾德先跟随老伴号召,在老伴捐献遗体当日,也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曾德先说,她非常支持和喜欢老伴的捐献决定,这也是她想要做的。
22年前立遗嘱:死后捐器官、遗体
李春华和曾德先都不是本地人。新中国成立前,李春华参加了革命,后因马鞍山建设的需要,来此支援建设。差不多同时,曾德先也离开家乡成都,响应号召,不远千里来到马鞍山,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加入到马鞍山的建设中。两人三观相近,很快便在马鞍山相识相知,结为夫妻,伉俪情深。
1996年,李春华因高血压而立下遗嘱,非常明确地对自己的后事做了安排。他在遗嘱中说,近来血压居高不下,如遇不测,不必抢救,希望老伴及子女能遵从他的意愿,捐献他的器官、遗体。如果因病,遗体没能发挥作用,就将遗体火化,散向长江,回归自然。立下遗嘱后,李春华没有让老伴看遗嘱的内容,只让老伴好好收着。立下遗嘱后没多少天,李春华因脑溢血住院抢救,抢救了20多天,医生把他从死神手中抢回来了。
今年,李春华再次入院,随着病情越来越重,李春华的决心依然如初,他希望在人生的最后,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回馈国家和社会。老伴曾德先和子女们遵照他遗愿,在他辞世后,即联系了马鞍山市红十字会进行遗体捐献。
捐献遗体当日老伴也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
当曾德先第一次看到李春华立下的遗嘱时,她就很喜欢、很支持。曾德先说,老伴的遗嘱给了她启示,她以后也要这样做的。“我年轻时,理想就是学医,但这一生中没有实现,我也愿意捐献(器官)遗体,这样真的挺好的。”
李春华的儿子李大为是在李老辞世后,看到遗嘱的。“当母亲拿出遗嘱,我真的挺吃惊的。”李大为说,他和妹妹都在外地,赶回来时,见到遗嘱,他们兄妹都支持老人的决定。
在儿子李大为眼中,李春华是个简单而淳朴的人,总是想尽量不去麻烦他人,尽量多为社会做贡献。“在人生的最后,父亲想为国家的医学研究事业,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再做最后一次力所能及的奉献,作为子女,我们有责任、也有意愿帮助他去实现。”
李春华的子女都表示,捐献器官、遗体是一件很科学的事。“如果病人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能够帮助更多的患者解除病痛,提供有益的帮助,这是做了件有意义的事,也是社会应该倡导的,我们比较接受这种观念。”李大为说道。
“老伴希望祖国医学发达,减少世人痛苦,这也是我的愿望。”曾德先说,他们从不相信封建迷信,也感谢子女们尊重他们的意愿。“儿女们都很孝顺,希望等我百年之后,也能捐献遗体。”24日,曾德先在老伴捐献遗体当日,也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书。
据悉,截至2018年5月,马鞍山市遗体(角膜)器官登记在册志愿者210例,成功捐献遗体(角膜)器官34例,今年新增遗体(角膜)器官捐献9例。
本报记者方燕通讯员陶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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