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马鞍山首季车辆购置税达1.6亿余元 征收应税车辆12719辆增加2077辆

皖江晚报 2018-04-28 10:20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廖岚钧通讯员范京津沈华莹报道小排量车辆的购置税优惠政策于去年年底到期后,马鞍山市民的购车热情并没有减弱,4月27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国税局了解到,2018年一季度,该市车辆购置税共组织收入16072万元,同比增长36%,增收4259万元。征收应税车辆12719辆,增长20%,增加2077辆。

该市国税局相关人士分析认为,今年前三个月,全市车购税实现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生产性车辆档次有所提升。一季度,市国税部门征收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等共929辆,共征收车辆购置税1895万元,较上一年同期增加358万元,同比增长23%。

另一方面,消费性车辆量价齐升。一季度,该市国税部门征收轿车、越野车等共11553辆,共计征收车辆购置税1411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14%;较上一年同期相比,征收车辆增加2102辆,车购税增收1752万元。平均应税单车价格约14万元,同比增长5%,增加0.65万元,应税车辆购车总价达15.87亿元,同比增长28%,增加3.5亿元。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导向明显。小排量车税收优惠政策已于2017年底到期,今年一季度,该市国税部门征收去年存量小排量车共2841辆,减免税款共721万元。一季度,马鞍山市国税部门共办理免税车辆63辆,免征税款230万元。新能源车免税政策的延续以及免税目录不断扩围,一季度,个人购买新能源车9辆,免征税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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