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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1月19日起,全市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皖江晚报 2018-01-22 10:23 大字

制定并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是开展住房租购并举工作的重要环节。由马鞍山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共同制定的《马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于1月18日正式向社会发布,从1月19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

依法制定示范文本保障租赁各方权益

记者从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科了解到,目前全市购房市场火热,租房市场相对薄弱,这种长期“重售轻租”的状况将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健康。“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马鞍山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近日,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根据《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马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于1月18已正式向社会发布。旨在维护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明确房屋租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租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和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

示范文本全面具体可从网站下载使用

据了解,《马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要求、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还及腾退、相关费用的承担、成交方式、房屋维护与使用责任、房屋的转租与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约定。房屋租赁各方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严格遵照执行。

与此同时,该合同示范文本还特别设置了“说明”,提醒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彼此的身份证明和产权来源证明“验明正身”。对房屋属于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对转租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以避免因房屋权属瑕疵和隐瞒真实性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可在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使用。

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合同租赁不得超期

据了解,《马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还明确规定,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同时,对于房屋交接和其他相关费用,相关部门还要求房屋租赁各方当事人列出《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明细表》等,以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租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该合同示范文本还对房屋维护及使用的主体和责任进行明确,既避免责任主体混乱,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又促使租赁双方共同保障租赁住房,使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本报记者谈恒成通讯员周锋夏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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