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盗采江砂 法院判令登报道歉

大江晚报 2021-11-13 02:2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从镜湖区法院获悉,日前,《安徽日报》刊登了一封特殊的《赔礼道歉信》,道歉人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丁某某,他因非法盗采江砂,被镜湖区法院判决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

2020年,镜湖区检察机关就丁某某非法采砂一案,向镜湖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镜湖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江河道禁采区非法开采江砂,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决应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

非法采砂严重威胁长江河道行洪安全,严重破坏长江生态,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镜湖区法院强制非法采砂被告人登报公开赔礼道歉的执行措施,意在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给那些正在或试图通过破坏生态环境来获取利益的不法分子当头棒喝,令其悬崖勒马。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王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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