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地下赌场覆灭记 主犯高大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从犯高某军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
群众助力,涉黑赌场浮出水面
2017年8月,和县警方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姥桥镇周边乡村开设地下赌场的高大勇等,涉嫌暴力讨债,以暴力手段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接到举报后,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鉴于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和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2018年5月22日,该案顺利移送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部分被害人联系地点和联系方式不确切,且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于省内多地,和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程序规定,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了当事人权利告知及讯问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员加班加点,先后阅卷48册,笔录200余页、约20万字。
“高大勇是个老江湖了,该团伙成员大部分长期混迹街头,具有较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和县公安局专案组办案警官全程参与了该案的侦破工作。据办案警官卢福阳回忆,高大勇的地下赌场位置不固定,还专门安排有人“望风”,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即转移。
专案组在侦查中发现,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所有组织成员均服从被告人高大勇领导指挥,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被告人高某军经营管理赌场,实施暴力犯罪,地位仅次于高大勇;被告人夏某红开设赌场并管理组织财务;被告人高某飞、陈某琴经营赌场,占有赌场股份,并负责“顶包”;被告人杨某、王某文、刘某、徐某翔在赌场看场护赌,并实施暴力犯罪;被告人周某明、范某泉在赌场站岗望风、撑场架势。
该组织以赌养黑,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取利益,共拥有房产2处、轿车2辆;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300余万元;赌场部分收入用于支付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所需的各项开支。
2011年以来,为了保障地下赌场安全运行,高大勇还聚集了一帮“小弟”,通过暴力打砸等强硬手段,对姥桥镇一带的地下赌场进行打压,逐渐形成以高大勇为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于该集团势力较大,群众敢怒不敢言,受害人因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报警求助。
智慧警务,抽丝剥茧锁定事实
线索核查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基础。针对新形势下涉黑涉恶犯罪特点,和县公安局依托“智慧新警务”建设,整合内部数据,引进外部资源,形成侦研一体、高效协同扫黑除恶作战新机制。
在大约半年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日夜兼程,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扩线。他们不仅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还要将隐藏在各处不为人知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扫清。办案民警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逐一制订审讯计划及审讯提纲,通过提前制订的战术,各个击破,打赢心理战,专案组逐步查清了高大勇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人员组织架构、运作模式、涉案情况。
据悉,该组织分工明确,高大勇作为“涉黑老大”,亲自策划组织“小弟”在姥桥镇一带,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收益。
“高大勇的犯罪事实从2011年持续至2017年,时间跨度大,许多受害者害怕高大勇等人报复不敢作证,或者不堪其扰躲到外地,这给搜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带来了极大困难。”办案民警感叹。为尽快破案,专案组民警依托“侦研一体、高效协同”的作战新机制,全面开展案件核查、寻找受害人工作。对于害怕高大勇而不敢说的受害者,民警逐个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克服了取证难等问题。
雷霆出击 ,涉黑组织被一举摧毁
证据链趋于完整,收网时机成熟。2018年3月22日,和县警方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摧毁该涉黑地下赌场。
抓获并不是最终结果。2018年12月26日,和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然而,高大勇等5名被告人提起上诉。2019年3月28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大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高某军、杨某等10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并全案维持一审判决:判处高大勇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高某军、杨某等10人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4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扫黑除恶大快人心,感谢党和政府!”得知高大勇涉黑赌场被成功打掉后,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除了强化打击,和县人民法院还将对此案作深入剖析和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的研究,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和县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说。
和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和县发生黄赌警情、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命案同比分别下降了24.3%、42%、200%,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以暴力手段打压地下赌场同业竞争人员,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层级明确、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久前,一个以高大勇为首的11人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覆灭。
近日,马鞍山市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主犯高大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从犯高某军、杨某等10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
“该案是省扫黑办、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分别挂牌督办的案件,也是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马鞍山市首例涉黑案件。”该案主审法官、和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炫告诉记者,该案的成功告破,不仅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为马鞍山市扫黑除恶持续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记者 陈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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