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保护野生动物在行动 目前,已查获拆除一批捕杀野生动物的作案工具
本报消息记者陈义山通讯员杨明友报道连日来,和县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和突击检查,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及时救助了一批野生动物。
10月16日,和县森林警方接到善厚镇派出所反映,善厚集社区一居民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饲养了两只猴子。接到反映后,和县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经核查,这两只被圈养的猴子属于野生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县林业工作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请示省林业厅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将两只野生猕猴移交至合肥野生动物园。
10月17日,和县林业局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功桥镇鲁堡村邱家洼浩然生态家庭农场农场主安装了一大片丝网,鉴于这片丝网可能对野生鸟类造成伤害,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并要求农场主潘某组织人员自行拆除。目前,千余平方米的丝网已被全部拆除。
10月22日,和县森林公安接到香泉派出所电话反映,有群众发现一只不能飞行的“怪鸟”疑似受伤,和县森林公安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救助。经专家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目前,燕隼已被送至和县鸡笼山林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饲养,待体力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连日来,和县森林公安还先后在如方山林场查获高压电子捕兽器及千余米电网等作案工具;在石杨镇高官社区查获私自设置的800多平方米捕鸟丝网两张。据了解,这批作案工具主要用于捕杀野猪、獐子、野兔等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在发现后随即予以拆除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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