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开发商收了购房首付款 却不签合同
2月26日,本报吹响3.15维权集结号,通过“天天3.15"栏,同时在大皖客户端开通“吐槽大会",接受和反映市民投诉。昨天,省工商局、省旅发委、省质监局、省消保委等四家单位联合召开安徽省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新闻发布会,堪称一场官方版的“吐槽大会",曝光了各行业的典型案例,给予消费者警示和建议。
省消保委:
收了购房首付款却不签合同
2017年,安徽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106件,已解决10604 件,解决率95.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23.32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1.87 万人次。
开发商收钱不签合同
合肥市消费者张某于2017年7月22日在某房地产公司缴纳了50000元认筹定金,并在8月22日交了777416元房屋首付款,但随后两个月房产公司都没有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消费者与开发商协商退还首付款无果后,于9月20日向安徽省消保委投诉。
省消保委接投诉后立即约谈房产公司,房产公司负责人也向省消保委说明没有备案的理由。经过多次协商后,房产公司退还消费者购房款827416 元。
婚纱店“卷走"保证金
2017年5月下旬,淮南市谢家集区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对某婚纱摄影店的集中投诉,主要反映该店以预约拍摄照片为名,收取消费者保证金,多为200到500元(个别收取3000-8000元),到期后既未能按合同履约且又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直到5月27号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
最终通过公安机关帮助联系上经营者,经过沟通、协商,经营者最终为154人退款,退款金额47750 元。
超市不按商品标价收钱
2017年8月7 日,马鞍山市和县消费者郑某向和县消保委反映,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提“维达"手帕纸,购买时该商品标签价为2.90元,而付款时却收了4.5元,消费者认为受到了欺骗,与经营者发生了争执。
接到投诉后,和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超市负责人取得联系。经查,手帕纸做活动时价格为2.9元,活动结束,经营者未及时更换商品价格。经协商,超市赔付消费者郑女士500元。同时要求超市全面检查停止促销回复原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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