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开学一封信 理性谨慎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马鞍山日报 2021-09-06 02:30 大字

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开学一封信

理性谨慎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本报讯(记者 黄莹 通讯员 柴家峰) 新学期伊始,9月3日,市教育局发布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开学一封信,提醒家长理性谨慎地选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快乐成长。

信中说,为全面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请家长们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选择前首先要查看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其次要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培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科目教师资格。按要求,机构资质、教师资质、收退费标准、培训内容等必须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业务。

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八点半,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九点。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要谨慎选择缴费方式。国家规定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请仔细核实所交学科类培训费用是否涉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时间段的费用。在缴费后要主动要求培训机构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票据。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甚至一年费用的,家长应高度警惕,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要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家长们在缴费前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请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要敢于举报违规培训行为。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取费用、聘用无资质教师、虚假宣传、超纲提前教学、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及有偿补课、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可及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和邮箱为:含山县教育局:4332876(周一至周五)、286022162@qq.com;和县教育局:5327546(周一至周五)、546214286@qq.com;当涂县教育局:6729706(周一至周五)、36893095@qq.com;花山区教育局:8880352(周一至周日)、8886712(周一至周五)、953599006@qq.com;雨山区教育局:2350087(周一至周五)、326401938@qq.com;博望区教育局:6776739(周一至周五)、1282569387@qq.com;马鞍山市教育局:2407900(周一至周日)、117914557@qq.com。

另外,市教育局也向广大家长发出呼吁:孩子的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家长们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过重学习任务,多培育发展孩子的兴趣特长,多给孩子一些锻炼身体、社会实践以及休息时间,让孩子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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