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消费者利益
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以案说法
3·13非法经营案
2017年以来,家住雨山区的王某通过手机微信联系福建、广东、江苏等地上家购买伪劣卷烟,并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王某、蒲某等九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46209元,获利110000余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王某的男友杜某在明知其销售伪劣卷烟的情况下,仍然为王某提供运输、仓储、收款等帮助,参与销售伪劣卷烟金额人民币99460元。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8月27日,杜某与王某共同在网络上销售伪劣卷烟,参与销售金额为54916元。
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马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王某销售伪劣卷烟共计97980元,获利3000余元。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王某1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从王某、杜某处购买来的伪劣卷烟销售给陶某、张某、罗某,其中销售给陶某46950元,销售给张某19300元,销售给罗某7900元,王某一销售伪劣卷烟共计人民币74150元,获利10000余元。
另:2020年8月27日,王某与杜某驾驶车辆在和县某地与蒲某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现场及其仓库中扣押中华、南京、利群等22个品种规格香烟共计311.9条。经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被扣押的311.9条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格为78053元。
法院裁判:王某、杜某、马某、王某一违法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伪劣卷烟,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杜某、马某、王某一情节犯罪情节严重。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马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一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11·13非法经营案
2015年至2019年11月,家住含山县的王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注册两个微信账户,通过微信朋友圈、附近的人等功能对外发布销售低价中华、玉溪等品牌卷烟的信息。需要购买卷烟的人通过微信将需要的卷烟品种、数量、收货地址告诉王某,并将购买卷烟的钱通过微信转至王某账户。王某通过微信与网络上售卖卷烟上家联系,将客户信息告知网络售卖卷烟的上家,而后由上家通过快递或物流方式将相应品牌卷烟邮寄给王某的客户,王某从中赚取差价获利。王某供销售中华、玉溪等品牌卷烟价值人民币220000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00余元。其弟王某一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用同种方式销售卷烟价值人民币17761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0余元,并帮助其哥王某送货、收款,共计价值人民币16555元的卷烟。
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刘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与王某成为微信好友后,将王某通过微信销售的卷烟,通知上家通过快递或物流的方式邮寄至王某指定的地址,并从中牟利。
2017年至2019年11月,侯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借助王某低价购进各类卷烟,而后加价销售,谋取非法利益。共销售价值人民币112231元,获利30000余元。
法院裁判:王某、王某一、刘某、侯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均系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王某一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五千元;
被告人侯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违法所得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手机10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08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
2016年9月至2020年8月,福建人张某利用微信添加好友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各类假烟,销售给马鞍山市的刘某、四川省内江市的甘某、安徽省安庆市的胡某、四川省德阳县的谭某、浙江省松阳县的杨某等人共计金额为1428512元的假烟。
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马鞍山市的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张某处购买共计金额为432517元的假烟,并在马钢厂区附近摆摊销售。2020年9月11日,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自愿退出违法所得40万元。
法院裁判: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刘某违法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四万元。
对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烟草专卖局提醒
从近年来公安、烟草查处的案件分析,通过网络销售的卷烟绝大多数为假冒伪劣卷烟,消费者购买卷烟时,应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中购买。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先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卷烟。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如发现卷烟质量问题,可联系当地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全国烟草专卖打假举报电话是: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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