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找来妻子顶包

新安晚报 2019-02-22 10:36 大字

妻子报警求助,结果被当场识破;目前,涉事男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讯2月18日晚间,在含山县广场北路一小区门口,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事后王某竟让妻子到场报警顶替处理,企图骗取保险理赔。最终,民警通过现场调查,查清了事实真相,并依法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予以严处。

当天晚上7点05分,含山交警接到110指令称,在广场北路一小区门口,有一辆轿车撞到路边的路灯杆,要求出警处置。民警到场发现,一辆轿车撞到人行道的路灯杆上,车辆前部损坏严重,一名中年妇女在现场,经了解,该女子姓李。面对民警的询问,李女士表示:车子刚刚是她驾驶的,因避让其他车辆而撞到路灯杆,保险公司已经通知过了,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处理。

民警勘查发现,该车的气囊全部打开,而李女士的表情非常淡定,与常人刚经历事故后的表现不太一致。对此,民警从碰撞前的行车路线、碰撞时如何驾驶等细节着手,对其展开询问,最终她承认丈夫王某是车辆的实际驾驶员。根据李女士的供述,民警迅速在现场附近将王某查获,并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对王某实施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民警依法将王某带至县医院提取血样,以固定证据。调查中,王某向民警供述:自己中午和晚上都喝了酒,事发前因下着小雨,他准备驾车接妻子回家,行至小区路口时,因避让电动车,车辆失控撞到路边的灯杆,因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王某便想起了“歪招”,企图让保险公司赔偿,没想到被民警识破。谈及此事,王某表示后悔不已。

2月19日,经司法机构鉴定,王某事发时体内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6.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2月20日,含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日王某被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吴小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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