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实现城乡低保统筹 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从7月1日起提高到户月人均580元

马鞍山日报 2018-07-28 09: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苏自山通讯员郎银花)7月27日,记者从含山县民政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该县实现城乡低保统筹,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均提高到户月人均580元。

据介绍,含山县今年扎实推进低保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从7月1日起,该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546元提高到580元,同时,农村低保标准也由户月人均449元提高到580元,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标准合二为一。城乡低保适应相同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依据,实现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权利公平,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差异。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含山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59户2474人,提标后月保障资金120.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404户14016人,提标后月保障资金649.9万元。目前,该县城乡低保提标资金正在打卡发放,7月底前将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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