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创新,提高提案协商实效含山县政协 宫为敏
[摘要]含山县政协 宫为敏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含山县政协把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以稳定提案数量为前提,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规范办理程序为保障,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注重提案知识培训。每年全体会议前,邀请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人对全体委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编印学习资料等形式,提高委员对提案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委员履职参政的积极性,为委员写好提案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提案征集。每次全体会议前,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组织委员视察调研等方式,帮助委员知民情、明政情,引导委员发出“好声音”,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对委员撰写提案提出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拟定100多条提案撰写提纲,印发给全体委员,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委员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履职尽责。这些提案有事实,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很多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体现了政协委员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此外,每年还选择主题鲜明、内容详实的大会发言直接转化成提案。
三是规范提案工作程序。县政协常委会议修订了 《提案工作细则》,修改后的细则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指导性、操作性更强。提案委员会按照《提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对提案进行初审;闭会后,邀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督查办负责人进行二次审查;再将审查后的提案提交主席会议进行复审,确保提案质量。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作为人民来信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并及时向委员作出解释说明,取得委员理解。每年遴选部分提案作为重点提案,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阅批,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这些提案,既有围绕中心谋良策、服务大局建真言的提案,也有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的提案。县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均得到了较好办理。
四是强化提案交办。每年县政协会议闭会后,县委、县政府都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亲自交办提案,并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对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逐件阅批,签署办理意见。县政府每年都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听取县政协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县政协常委会议提交的建议案,县政府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以正式文件答复。县政府常务会议还将重要提案列入会议议题,专题研究,得到了较好解决,如:委员提出的 “关于在含城修建游泳馆的建议”,县政府将游泳馆建设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五是严明办理责任。一些承办件数较多的单位,专门成立办理工作领导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负责落实。一些单位还制定了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办理机制。许多承办单位把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做到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征求意见。有的单位逐一走访提案人,面对面交流、沟通;有的单位邀请提案人参与相关调研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提”、“办”双方交流互动。如委员提出的 “加强县内新型墙材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推广新墙材”的提案,县住建部门几次组织委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配砖应用及生产管理通知》,对我县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县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下发了《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工作的通知》,提高了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每年的提案交办会后,提案委员会会同县督查办走访各承办单位,了解办理进度,指导办理方式。每年8、9月份,县政协全体负责人分组开展提案督办活动,召开提案承办大户汇报会,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印发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征求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县政协网站,对提案办理工作整体进度进行公示。对委员反映未见面、未答复、不满意的提案,协调相关单位重新办理。从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已办结的提案中选择部分提案,组织开展提案办理 “回头看”,既督促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又总结推广提案办理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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