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工会系统“金秋助学”又开启啦! 四类困难群体可申报最高可获4500元助学金
■本报记者方燕通讯员安然汪慧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7月5日,马鞍山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启动2018年工会系统“金秋助学”活动。凡在马鞍山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的皆可通过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申报,享受资助。
同时,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也可享受助学救助。
今年“金秋助学”主要资助四类困难群体:一是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二是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三是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四是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根据家庭情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资助标准。对符合上述助学条件、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3000—4500元的普通资助。
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实施“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根据“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根据“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15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将给予2000元资助。
此外,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均可申报救助,将分类给予最高一次性4000元资助。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最高可获4500元资助
今年金秋助学按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
据了解,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自7月5日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将对照条件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根据入录通知到达时间不同,分批申报、分批审核、分批发放。8月31日前,市总工会将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助学金发放的时间,则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决定。
您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包括6大项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包括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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