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闯祸,谁担责?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4-24 10:59 大字

■ 本报记者陆杨

“我们厂缺货车驾驶员,就让一家劳务公司派一位驾驶员来厂里,哪知道驾驶员没有驾驶资格,还出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事故损失该由谁来赔? ”近日,含山县林头镇的胡老板向记者咨询道。

胡老板告诉记者,他在当地经营一家加工厂。去年底,厂里遇到了用工荒,他找到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让对方派遣了包括货车驾驶员在内的3名员工来厂里上班。

“刚上班不到一周,货车驾驶员送货途中撞到路边一处民房。 ”胡老板介绍,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的房屋损失有6000多元,“因为事故轻微,加上快要过年,我自己掏钱赔了民房主人。 ”

可是事后,胡老板发现,这名驾驶员并未取得货车驾驶资格,因此,他找到了劳务派遣公司,希望对方承担损失。但劳务公司一口咬定,此事故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与劳务公司无关。

胡老板表示,自己接触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时间不长,并不清楚有关规定。 “我认为,劳务公司给我们派遣的工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所以他们违约了。”胡老板介绍,他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也约定了工人应具备相应资格。

记者了解到,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劳动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将工作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而派遣的员工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这是一种新兴的劳动力使用方式。

安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谈敏律师指出,劳务派遣的用人形式不同于一般的用人单位,派遣的员工致人损害时容易出现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都不愿承担责任的情况。因此,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此,谈律师指出,由于驾驶员在送货途中造成损害,其责任应由工厂承担。但劳务公司在选任派遣人员时没有认真核实该人员的条件,造成派遣人员本身不具备货车驾驶资格,具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此事中,胡老板可依据合同法规定,向劳务公司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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