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法院集中宣判5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 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皖江晚报 2020-12-14 01:46 大字

当涂法院集中宣判5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

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本报消息 记者吴黎明 通讯员邰伦梅报道 12月11日,记者从当涂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10日集中宣判了5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因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以违禁工具捕鱼,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对他们使用的捕鱼工具及渔获物予以没收。其中两名被告人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被判令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480元,并责令在安徽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9月,被告人孙某、王某、沈某等7名被告人使用地笼网、电捕鱼工具分别在当涂县姑溪河水域、当涂县运粮河湖阳镇等地非法捕捞樾鱼、鳙鱼、鲤鱼等水产品1斤至20斤不等。根据相关规定,长江当涂段水域为全流域禁渔区,禁渔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当涂县人民法院认为,7名被告人违反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7名被告人认罪态度及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该院对另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作出判决,被告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且被破坏的长江水生资源和生态环境未得到及时有效恢复,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宣判结束后,当涂县人民法院法官韩晶就长江10年禁渔期政策、依法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依法惩处非法捕捞行为等开展释法说理,对7名被告人进行法制宣传和环保教育。以柔性的环保理念、刚性的法制约束,引导各被告人以此为戒,在今后自觉遵守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2020年以来,当涂县人民法院共审结10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处被告人13人。此次宣判的5起案件中,该院对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作出了判决,另外4起案件将积极探索采用增殖放流、公益劳动等替代性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打造“最美岸线”。

新闻推荐

交通安全网络直播走进企业

交通安全网络直播走进企业12月2日上午,当涂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含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及护河派出所深入护河镇辖区服装...

当涂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当涂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