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闹事冲撞警车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皖江晚报 2020-10-13 01:57 大字

醉驾闹事冲撞警车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醉酒后驾车、闹事,还对前来执行公务的民警大打出手,并多次冲撞警车。日前,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8年8月26日至27日零时许,朱某醉酒后驾车从当涂县某小区出发,当行驶至位于雨山区湖西南路某食品公司时,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在现场滋事,在场人员随即报警。在接到110指令后,民警杨某、陶某、王某赶往现场处置。民警杨某在询问朱某相关情况时,朱某拒不配合,并多次辱骂、威胁杨某。在民警杨某准备采取控制措施时,朱某启动车辆将车头对准杨某等人,下车后,又多次用手推搡杨某,之后又返回车内驾驶其轿车猛烈撞击处警的警车后逃离现场。

在离开现场的过程中,朱某开车还剐蹭到车前的民警陶某,其后不久,朱某又驾车返回现场,再次猛烈撞击警车尾部,造成警车右前侧和尾部的严重损坏。经鉴定,被撞车辆受损部分价值6574元。

经交警现场对朱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测试,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219.5mg/100ml。后朱某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家人代为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等,被告人朱某犯有数罪,应执行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刘明培 通讯员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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