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打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让百姓放心消费

皖江晚报 2018-11-02 09:48 大字

为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让老百姓放心消费。日前,当涂县市场监管局命名19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按照“五好”标准选优

据悉,“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按照环境卫生好、证照公示好、索证索票好、食品质量好、接受监督好的“五好”标准开展,食品监管人员按照五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当涂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对食品经营单位优中选优,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处罚的考评户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示范店评选的“五好”标准为:环境卫生好。店面做到清洁卫生,地面、柜面、货架、食品包装上无灰尘,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等;店面食品分类码放整齐,无混放杂乱现象;店面食品一律上架,不直接接触地面、墙面;证照公示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规定,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索证索票好。能够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资料分类清晰、票证存放整齐、每月清查处置有记录;食品质量好。不经营过期变质、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经营“三无”食品,即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不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不伪造、涂改所销售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停售、依法处置,并做好记录;接受监督好。能自觉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能进能出”实现长效管理

据悉,当涂县市场监管局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采取动态管理方式,通过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质量管理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帮助食品安全示范店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将摘除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招牌,并依法查处,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经营。

当涂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老百姓走进示范店就可以放心消费,不用担心买到来路不正、不卫生、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通过创建活动,让农村食品经营者增强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更加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本报记者董磊通讯员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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