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启动 5月14日至6月14日网上申报

皖江晚报 2018-05-08 10:21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黄莹通讯员柴家峰报道5月7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教育局获悉,市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5月14日至6月14日网上报名,6月19日至22日现场确认。

马鞍山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马鞍山市内的人员;持有有效马鞍山市居住证的人员;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马鞍山市内就读学校的);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马鞍山市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其中,市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马鞍山,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教育局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各县、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证所在地在示范园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当涂县教育局受理。

5月14日至6月14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6月19日至22日,申请人须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据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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