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两人获刑

四川法制报 2020-02-28 00:46 大字

本报讯(杨军李雪吟范翼瑶)2月26日上午,叙永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猎捕、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6月以来,被告人吕某在自家承包地边安置铁制猎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将出售到叙永县城区。2019年7月23日,吕某捕猎到一只野生动物。第二日中午,吕某到被告人童某负责经营管理的叙永县某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门市出售,该门市员工经被告人童某同意后以231元的价格对上述野生动物予以收购。经鉴定,上述查获的野生动物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灵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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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叙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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