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庭友好 落实生育政策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泸州市启动寻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为响应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共同发起的“寻找四川省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活动,自3月起,泸州市鼓励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积极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参与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创建活动,不断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围绕“促进家庭友好、落实生育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需要具备“六个友好”,即理念态度友好、职业发展友好、生育保护友好、照护支持友好、工作安排友好、职业健康友好。
申报首批“四川省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单位实行对标评分制,必须做到对有家庭责任的职工在态度上保持友好,积极宣传倡导男女职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理念;保障生育女职工以及其他有家庭责任的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和待遇;提供产假及陪产假、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场所,为产后回归职场的女职工提供母乳喂养支持;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托管等照护服务;根据地方规定和单位实际,落实生育奖励假、父母育儿假等,为男女职工提供照护子女、老人和病人的支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为职工提供弹性和灵活的工作时间及地点,比如错峰上下班、调整工作时间、居家或远程办公等,使职工能兼顾家庭责任和个人生活;允许职工紧急休假,以帮助职工承担起紧急的照护责任;关爱职工职业健康,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减少职业因素对生殖健康的影响。
本次活动到6月底结束。对获评的“四川省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市县两级将在职工之家建设、和谐企业创建、促进人口发展等相关政策中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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