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法院执行协作 五天四夜奋战 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泸州日报 2021-10-12 09:07 大字

□ 阳彬 本报记者 曾臻

37摄氏度高温天气下连续奋战五天四夜,25辆罐车运送690余吨以物抵债白酒……9月24日至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两级法院执行干警50余人,在重庆市法院的执行协作下,成功将690余吨白酒执行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四川某酒业公司。至此,一起时间跨度长、数量大、距离远、阻力大、危险高的跨省异地案得以执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结,再次彰显了川渝两地法院司法协作的重大作用,也是泸州两级法院执行联动的生动实践,成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十五次往返川渝协调

执行没有假期。9月25日是周六,参与此次赴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执行的法官、法警、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泸州中院集结,共赴这场“约定”了5年的执行。

驱车近7小时,顾不得舟车劳顿、来不及整理行装,泸州中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执行行动指挥长张朝云向提前一天到达的工作人员了解案件协调情况,在知晓协调工作一切顺利后,众人心中那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明天的执行行动,至关重要。大家按照既定方案,各司其职,务必完成任务。”动员会上,张朝云给大家加油鼓劲,从一个个坚定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此刻,大家期待了很久。

四川某酒业公司与重庆某酒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9日立案。执行中,因无人竞买案涉查封的原酒等标的物,泸州中院以第二次流拍底价作为保留价,裁定将拍卖资产作价8994576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2016年至2020年,泸州中院院领导、承办法官往返川渝15次,与当地党委、政府、法院协调组织该案的执行交付,均因各种原因未完成强制交付。2021年,泸州中院再次就执行交付事宜与酉阳县当地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5年多的努力,成败在此一举。

五天四夜坚守顺利执结

9月26日清晨5点,随着一声号令,执行干警们驱车奔赴酉阳县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因为前期工作顺利,执行工作没有受到阻拦。但此刻谁都不敢放松,拉警戒线、部署点位、准备转运设备、核对笔录……一项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为了避免出现突发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们以“两班倒”“人换车不停”的排班方式,克服当地炎热高温天气,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不分昼夜对应执行交付的白酒完成抽取、过磅、过关,确保应执行交付的白酒转运安全。

最终,历经五天四夜,690余吨以物抵债白酒全部执行交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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