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桂花树下”调出文明乡风

四川农村日报 2021-10-12 00:44 大字

调解现场。

□黄丹

特约通讯员 周超文 文/图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近日,在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高洞村文化广场的一棵桂花树下,新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们正在组织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开展现场勘测、讲解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开导……”经过4个多小时的疏导,双方当事人在桂花树下握手言和,这起因修建房前便道占用邻居土地引起的相邻权纠纷画上了句号。

和为贵催生“桂花树下”调解风

“一树桂花百家香。”桂花,代表着友好、吉祥、和平、无私奉献的品质;桂花,也是泸州市的市花,遍布纳溪城乡,象征着广大基层干部和调解员扎根基层、奔走田间地头调解的精神。加上桂花的“桂”字,与调解工作“和为贵”的“贵”字谐音,于是,今年5月,“桂花树下”作为人民调解品牌在纳溪区应时而生。

“打造统一规范品牌,使用统一规范标识,实行统一规范制度,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纳溪区司法局党组书记袁兵说,纳溪区创新打造“桂花树下”人民调解品牌,正是在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催生出来的。

搞不掂来“桂花树下”聊一聊

“搞不掂,我们就来‘桂花树下’聊一聊嘛。”近日,纳溪区东升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某建筑工地超龄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街道文化广场的桂花树下说服雇主给付了拖欠近 1 年的医药费和赔偿金。

2020年5月19日,超龄农民工李某在工地用机器打室内水泥锅巴时,被机器打到左脚跟部,后住院治疗23天。雇主邓某在垫付了6000元医疗费后 ,拒 付 尚 欠 的 医 疗 费33623.69元,导致李某不能正常办理出院手续。

纳溪区东升司法所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请来邓某和李某,并来到街道文化广场的一株10多年的桂花树下,耐心细致地为其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并让邓某换位思考,最终让邓某明白了自己作为雇主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同意一次性赔偿李某人身损害损失费4000 元 ,并 结 清 尚 欠 的33623.69元医疗费,这起久拖不决的纠纷,在桂花树下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今年5月以来,纳溪区各级调委会在桂花树下通过聊天的方式,共调解邻里等纠纷达80多件,成功率达100%。

成效显城乡绽放“文明花”

“妈,今天晚上吃啥子哦?”“妈,你腰疼,挑抬活就不要你动手了,由我们来。”“没事,能干就干嘛,你们还有你们的活”……

每天,在纳溪区护国镇沙田村一李姓农户家,不时会听到儿媳与婆婆之间的对话,那分暖心和关爱,令人羡慕不已。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3个月前,婆媳之间却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而且持续了20年。

今年7月,护国镇司法所在深化“桂花树下”调解品牌、进村搜集赡养、邻里纠纷等矛盾问题时,了解到一李姓农户存在多年家庭矛盾:公婆因在自留山分割上独自占有,导致儿子儿媳不满。如今两个老人年迈体衰,希望能得到儿子儿媳照顾。“桂花树下”调解员获悉后,当场就在院坝边的桂花树下主持调解,从桂花树蕴含的“和为贵”含义入手,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解开了儿子儿媳20年的心结,重拾亲情。

自“桂花树下”调解品牌打造以来,矛盾纠纷少了,和谐共处多了,“桂花树下调纠纷,乡风文明和为贵”的品牌效应得以充分彰显。今年 9月,全区矛盾纠纷较 5 月份少了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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